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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美与构成主义

[引言]  舞美设计总格调及纹理与闭合-格式塔原理 格调与纹理是由大量重复的单元构成的。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视觉单元的大小或规模,除此之外,舞美设计它们基本上是一样的。格调是视觉上扩大了的纹理,而纹理则是在视觉上缩减了的格调……

舞美与构成主义

图文 / 灵境舞美工作室

  格调与纹理是由大量重复的单元构成的。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视觉单元的大小或规模,除此之外,舞美设计它们基本上是一样的。格调是视觉上扩大了的纹理,而纹理则是在视觉上缩减了的格调。因此,在不需要明确区别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同时解释格调和纹理,

  感知格调或纹理的视觉格式塔,总是基于视觉单元的大小和数量的多少。但在一定的场合,别的因素也可能起作用。例如,一个格式塔中视觉单元的总量就可以影响它的外观。当数量很大,以至不能明显地看出单独视觉单元时,这种现象就可能发生。比如透过窗户看到的不远处的树林是足够大的,可以构成一种格调;但是,如果在飞机上俯瞰一整片树林,恐怕就只能将其作为一种纹理来看了。

  格调和纹理实际上没有严格的区分界限,当视觉单元大小及数量变到一定的量值范围,这种特性可以使格调显得像是一种纹理,也可以使纹理呈现为一种格调。或者,创造出一种格调之内的纹理,以至格调和纹理同时并存。

  有一种常见的视觉归类方法基于人类的一种完型心理:把局部形象当作一个整体的形象来感知。舞美设计这种知觉上的特殊现象,称之为闭合。

  当然,我们由一个形象的局部而辨认其整体的能力,是建立在我们头脑中留有对这一形象的整体与部分之间关系的认识的印象这一基础之上的。也就是说,如果某种形象即使在完整情况下我们都不认识,则可以肯定,在其缺乏许多部分时,我们依然不会认识。如果一个形象缺的部分太多,那么可识别的细节就不足以汇聚成为一个易于认知的整体形象。而假如一个形象的各局部离得太远,则知觉上需要补充的部分可能就太多了。舞美设计在上述这些情况下,人的习惯知觉就会把各局部完全按其本来面目当作单独的单元来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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